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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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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哪里懂得重复的奥妙?只把重复看作一种病,而不知其伟大。昆德拉在说到卡夫卡和海明威小说时,对重复的美学意义有过极其精彩的论述。
如果作者从这个词出发,发展一个长的思索,那么重复这同一个词从语文学和逻辑的角度来看便是必要的。我们来想象一下海德格尔的译者,为了避免在“DASSEIN”一词上重复,先使用一次“存在”,之后“生存”,然后“生命”,再后“人类的生命”,末尾“在—那里”。那么人们从不知道海德格尔说的是一个事物不同的命名或是一些不同的事物,得到的不会是一部具有严谨逻辑的文章,而是一堆烂泥。小说的文笔(我说的当然是称得上这个词的那些小说)要求同样的严谨(尤其是在具有思索或比喻特点的段落中)。
“对于一位译者,最高权威应当是作者的个人风格。但是大多数译者服从的是另一个权威:“优美的法语”的共同风格(优美的德语、优美的英语等等),即我们在中学学的那样的法语。译者视自己为外国作者身边这种权威的使者,这就是错误:任何有某种价值的作者都违背“优美风格”,而他的艺术的独到之处(因而也是他的存在的理由)正是在他的这一违背中。译者的首先的努力应当是理解这一违背。如果它是明显的,比如在拉伯雷、乔伊斯、塞利纳那里,这并不困难。但是有些作者的违背优美风格是微妙的,几乎看不出来,被隐藏,不引人注意,在此情况下就不容易把握它了。然而这种把握也因此而更加重要。”
就说这么一点,因为现在你们还只能像昆德拉说的这样,处于中学生水平,只知道不能重复,避免重复,尽量选用其他词替代,要保持“优美的风格”。
重复,这可以写一本大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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