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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明镜非台

【百家争鸣】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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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4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明镜非台 发表于 2014-9-24 12:47
你一苇姐姐因为这事,和我争了两年,始终谁都说服不了谁,呵呵。

问题是你的写作手法目前还远没达到你想象中的表现力,特别是故事能力。你编的情节本身是否顺畅两说,但你自己的文字表达你的情节经常有不清楚的,需要用序或者这种后期的注解去说明。
就【露华】而言,你原作中成功表现了“强颜欢笑”,便如短毛所说的到位,这个没问题,我也没质疑过。但就故事而言,你要经过这么多遍的解释,甚至逐字逐句的与周邦彦去对比——绝大部分读者看到的也只是一个美丽图片的文字版,至于“为君不敢红颜老”至今你的解释我还是觉得牵强。

我自己不这么写不等于我看不懂人家写的,我就算只会写拙劣作品,欣赏点好作品的能力也还是有的。

点评

与周邦彦作品的对比,不是我闲来无事,只是表明这两年我们的争论,至少我没有错,可以证明这种写作方式的合理性。 同时,我不认为这种对比只是一个美丽图片的文字版本,更重要的是,手法,逻辑,表现方式,以及最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9-24 14:05
见1063楼的自析 再次声明,我没有说你的作品拙劣,也更没有说直白的作品就拙劣 我只是说,若我用直白的方式,分四层逻辑去描写,就显得拙劣了,如此而已 两个概念,请勿混为一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9-24 13:57
经斧刻,历沙埋,扶冰踏浪展襟怀。何须人悦铮铮骨,且自临波顾影来。
 楼主| 发表于 2014-9-24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明镜非台 于 2014-9-24 14:06 编辑

露华自析
梅妆赛血。正粉愁颜,薄雾盈睫。泪烛摇红,还共钿云明灭。断丝强绾韶华,抱影笔飞双靥。但忍那、朱砂切肤,黛螺销骨。
对君未见忧惙。进退悲欢,清冷孤绝。隐褪泣痕香凝,一任攀撷。钗凤半堕腮边,悄自语欢眉结。鸾镜里、虚花问谁暗设。


梅妆赛血 —— 开篇扣图,化妆,是为了美,但用”赛血“二字,将调性反过来,梅妆的红,所表现的不是喜庆,不是欢乐,却是忧伤。取”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之意。
正粉愁颜,薄雾盈睫。—— 用脂粉去掩盖自己的愁颜,但掩盖不了眼中的忧郁。所谓眼睛才是心灵的窗户,这里的”薄雾“,用以表现主人公的情绪,幽婉哀怨的情绪。
泪烛摇红,还共钿云明灭。——  泪烛,为啥不是红烛、对烛,这里再次奠定基调,蜡炬成灰泪始干,将”为君燃烧自己“的决心和心态点出来,而钿云的”明灭“,恰恰是见君红妆,失君黯色的体现。
断丝强绾韶华,抱影笔飞双靥。—— 前句化自张炎的《虞美人》:难翦愁来处。断丝无力绾韶华。 断丝,喻主人公虽然红颜将老,青丝将断,但仍旧苦”绾“青春,为了”见君不敢红颜老“而已。后句化自姜夔的:无端抱影销魂处。抱影,表孤独,一个人,对着自己的影子,在烛光下,用笔在双颊上轻描细点。
但忍那、朱砂切肤,黛螺销骨。—— ”忍“字,表现了一种痛苦,而化妆,这时候已经不是享受,而是忍受痛苦的过程,以”切肤“和”销骨“二字渲染,在这里,朱砂和黛螺,恰恰成了催衍痛苦的一种手段。并引发读者的疑问——为何如此。


对君未见忧惙。—— 下阕点出男主人公,由于是从女性角度描写,这里的男主究竟是谁不重要,有啥吸引力也不重要,因此一笔带过。但情绪上,用”未见忧惙“来表现女主将之前的幽婉、哀怨隐藏在心底的方式对待男主。
进退悲欢,清冷孤绝。—— 女主对着自己着意的人,究竟是应该趋迎,还是敛鬓退却,表现心内的纠结。而这种纠结,只有她一个人知道,并不想与男人分享讨论,所有痛苦,自己一力承受,才谓之”清冷孤绝“。
隐褪泣痕香凝,一任攀撷。—— 当男人攀撷求欢之时,女主压抑自己心内的矛盾,隐却自己的泪痕,曲意承欢,所谓”我最快乐的时候就是见到你快乐“,便表现于此。
钗凤半堕腮边,悄自语欢眉结。—— 半堕鸾钗,是一种暗隐,如同”西窗剪烛“表示两人欢好,”钗凤半堕“表示的是两人的厮磨,由于亲密接触了,才会碰掉了对方所簪的钗。而在这个动作下,女主所表现的,是”语欢眉结“,在矛盾纠结中,虽然愁眉未展,却以”欢语“安抚爱人的心境。
鸾镜里、虚花问谁暗设。 —— 最后,以镜花水月来喻两人的情感,女主在明知两人的感情不可能有结果,但出于对男子的爱恋、依赖,仍将自己的痛苦隐藏心底,为男子拼尽最后的”烛泪“,这里表现了一种为爱舍弃一切的决心和情绪。


如果要用现代语言去表述,本篇应为”画一场心灵流血的妆“,以刺青般的痛,来完成”见君不敢红颜老“的心境。自然,一苇是比较不欣赏这类”可怜兮兮“的女子的,但网上有评价,金庸小说中最受欢迎的女人,分别是小昭、阿朱,而最不让人喜欢的女子,赵敏拍第一,黄蓉排第二。这篇大概算是小昭吧。明知“镜花”的“无奈”,却做了“刺妆”的“无谓”,让人又怜又爱,而这种爱,是无私的,也是无畏的,我个人认为,比那些写生离死别,红烛欢好的作品,更有感染力,不管人是否能理解,是否能被感染。





点评

梅妆赛血 —— 『血』字太重。 與全詞的內容不相合。 正粉没愁颜,薄雾盈睫。—— 『沒』字稍過。 『薄雾盈睫』這句很清雅。 這個『霧』可能指化妝的粉散出的霧。如果是這樣,就不會集中在睫毛上。 所以這個『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9-25 00:30
 楼主| 发表于 2014-9-24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苇一苇 发表于 2014-9-24 13:54
问题是你的写作手法目前还远没达到你想象中的表现力,特别是故事能力。你编的情节本身是否顺畅两说,但你 ...

见1063楼的自析
再次声明,我没有说你的作品拙劣,也更没有说直白的作品就拙劣
我只是说,若我用直白的方式,分四层逻辑去描写,就显得拙劣了,如此而已
两个概念,请勿混为一谈。
 楼主| 发表于 2014-9-24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苇一苇 发表于 2014-9-24 13:54
问题是你的写作手法目前还远没达到你想象中的表现力,特别是故事能力。你编的情节本身是否顺畅两说,但你 ...

与周邦彦作品的对比,不是我闲来无事,只是表明这两年我们的争论,至少我没有错,可以证明这种写作方式的合理性。
同时,我不认为这种对比只是一个美丽图片的文字版本,更重要的是,手法,逻辑,表现方式,以及最终达到的立意和目的,都是相通的。
至于文字上,或者手法熟练度上,自然有高差之别,这个毋庸置疑,不说了么,我赶得上他,我就去文学院作院士去了,院士都不敢大言不惭说赶得上他,这不是水平问题,而是语言环境和所处年代问题,就像南宋造不出导弹一个道理:D

点评

看过小说寻秦记吧,项少龙在秦朝,凡说出稍微有点哲理的话,都被视作箴言,因此还泡了不少妞,如此而已  发表于 2014-9-24 18:13
我很为自己没出生在宋朝而惋惜。  发表于 2014-9-24 18:09
你的意思是把你放回宋朝你就能跟周邦彦比肩啦?  发表于 2014-9-24 14:12
算了,别争了——我觉得咱们俩过一阵子就要为这事儿争一次,又没用的! 你把文字捋捋,情节你爱怎么编怎么编,你觉得圆了就行!至少你的东西看起来怎么着也是“不明觉厉”的,通常人还真不敢随便说你写的不好就这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9-24 14:12
发表于 2014-9-24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明镜非台 发表于 2014-9-24 14:05
与周邦彦作品的对比,不是我闲来无事,只是表明这两年我们的争论,至少我没有错,可以证明这种写作方式的 ...

算了,别争了——我觉得咱们俩过一阵子就要为这事儿争一次,又没用的!

你把文字捋捋,情节你爱怎么编怎么编,你觉得圆了就行!至少你的东西看起来怎么着也是“不明觉厉”的,通常人还真不敢随便说你写的不好:P就这样吧。。。

点评

这次你猜错了,这篇的情节还真不是瞎编的,取自于大约十五年前的一段经历,只是作了些艺术加工而已。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9-24 18:17
争争更健康 没你和我过段意见争一下这个问题,还不自在呢 我还在构思一个 “当刺猬爱上玫瑰” 那个弄出来,怕更不容易懂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9-24 18:03
其实月君的词也没那么难懂。 我的感觉小顾的诗朦胧易懂,整体的感情变化直接通过语言表达,所以很流畅。 月君的这首词就像是给某个事物描写到极致,细致入微,先产生一个画面,你得构造出这个画面,才能体会其中的情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9-24 16:08
经斧刻,历沙埋,扶冰踏浪展襟怀。何须人悦铮铮骨,且自临波顾影来。
发表于 2014-9-24 16: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苇一苇 发表于 2014-9-24 14:12
算了,别争了——我觉得咱们俩过一阵子就要为这事儿争一次,又没用的!

你把文字捋捋,情节你爱怎么编怎 ...

其实月君的词也没那么难懂。
我的感觉小顾的诗朦胧易懂,整体的感情变化直接通过语言表达,所以很流畅。
月君的这首词就像是给某个事物描写到极致,细致入微,先产生一个画面,你得构造出这个画面,才能体会其中的情感。所以读起来可能更晦涩一些。

=W= 短毛浅见。
 楼主| 发表于 2014-9-24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明镜非台 于 2014-9-24 19:02 编辑
一苇一苇 发表于 2014-9-24 14:12
算了,别争了——我觉得咱们俩过一阵子就要为这事儿争一次,又没用的!

你把文字捋捋,情节你爱怎么编怎 ...

争争更健康
没你和我过段时间争一下这个问题,还不自在呢:D
我还在构思一个
“当刺猬爱上玫瑰”
那个弄出来,怕更不容易懂:P

点评

刺猬爱玫瑰,都是带刺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9-24 18:14
发表于 2014-9-24 18: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明镜非台 发表于 2014-9-24 18:03
争争更健康
没你和我过段意见争一下这个问题,还不自在呢
我还在构思一个

刺猬爱玫瑰,都是带刺的.

点评

耿直的表现,互相的伤害和不能接触的痛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9-24 18:16
 楼主| 发表于 2014-9-24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寒塘渡鹤影 发表于 2014-9-24 18:14
刺猬爱玫瑰,都是带刺的.

耿直的表现,互相的伤害和不能接触的痛

点评

好虐的梗,突然YY到了嵇康和钟会这一对= =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9-24 18:30
 楼主| 发表于 2014-9-24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苇一苇 发表于 2014-9-24 14:12
算了,别争了——我觉得咱们俩过一阵子就要为这事儿争一次,又没用的!

你把文字捋捋,情节你爱怎么编怎 ...

这次你猜错了,这篇的情节还真不是瞎编的,取自于大约十五年前的一段经历,只是作了些艺术加工而已。:D

点评

你的经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9-24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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