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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三羊

真空【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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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6 07: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言哉 发表于 2016-9-16 07:46
这只是某人的学习过程,跟主题所论没关系。否则,有多少人学习了就有多少种近体格律那不乱套了? ...

你看看蒋寅的介绍:

【律诗定体一卷】王士禛(1634—1711)撰,上海古籍出版社(年版丁福保辑 清诗话本。王士禛,字子真,又字贻上、阮亭,号渔洋山人。山东新城人。顺治十四年进士,官至刑部尚书,坐事罢官。乾隆间追谥文简。著书存三十余种,汇编为《王渔洋遗书》。事迹见《渔洋山人自撰年谱》。此书为说明近体诗格律之图谱,相传出于王士禛后人传钞本。近体诗格律历来口耳相传,父兄指授,无谱式之作。自王士禛此书出,乃有《声调谱》一定之规,其标记符号平作○,仄作●,必不可易者作○○●●,平可换仄者作◎,仄可换平者作★, 后为声调谱类著作所沿用。此卷列五七言近体格律之八式,各举例说明,标明声调,“孤平”之忌与“拗救”之法亦随文说明,一目了然,颇便于初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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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研究声律,不研究某人,其声律见识未必及我。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9-16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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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山钓者 发表于 2016-9-16 07:57
你看看蒋寅的介绍:

【律诗定体一卷】王士禛(1634—1711)撰,上海古籍出版社(年版丁福保辑 清诗话本。 ...

我只研究声律,不研究某人,其声律见识未必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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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16 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北山钓者 发表于 2016-9-16 07:53
三羊可教,这两篇文献很好,好好读读吧,蒋寅不是一般砖家,是真学者,考证了清代声律十年,其书我是必看的 ...

赵执信,王渔洋,三羊家居当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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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16 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北山钓者 发表于 2016-9-16 07:53
三羊可教,这两篇文献很好,好好读读吧,蒋寅不是一般砖家,是真学者,考证了清代声律十年,其书我是必看的 ...

蒋寅《清代诗歌声律学著作举》摘抄:

【松花庵八病说一卷】
吴镇撰,嘉庆间刊松花庵全集本。此卷取托名梅圣俞《续金针诗格》所载八病之二解,加以阐说,意不主解释前人之旨而在于申发自己之见解。世传沈约“八病”之说,拘琐苛刻,非但按之唐诗不合,即验以沈约自作亦不尽符合,故后人每病其穿凿,且自律调形成,诸病自然避免。故吴镇之说,径摈旧说不顾而别立新义,究之实以后世作律诗之经验,扬弃、合并旧病犯另立若干新禁忌耳。如“平头”之病,原谓上下句首二字不得同声,病例为“今日良宴会,欢乐难具陈”。吴镇云:“愚按休文八病,本为古诗而设。其言同声者,谓同平声、同上去入声也。然执此而绳诗,‘今’、‘欢’且为平头,则汉魏至梁悉无诗矣,岂通论乎?惟用之于律,而且易同声为同韵,乃为是耳。如‘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云物三光里,君臣一气中’,平头者仅见此一联,余犯之者亦少。”至于第二字“日乐同入声,在古诗或有之,至律诗第二字则出平对仄,出仄对平,尚何平头之虑乎?惟易‘日’为平声之‘家’,易‘乐’为仄声之‘嫁’,如后之正纽云云者则大不可耳。”此谓一联之内不可用同音之字,即“正纽”也。其他尚有(一)一联之内不可用与韵脚同韵之字,作者谓此病在古无妨,在律诗最为紧要;(二)五言第二、五字、七言第四、七字不宜同声;(三)相邻之出句末字平可同声,仄不可同声;(四)一联内不得隔用叠韵之字;(五)一联内不得重用同声异调之字。诸病中以大韵为最严,小韵为最宽。其中(三)之意,清初李因笃已发之,朱彝尊《与查德伊编修书》又验证之,然未言其理。吴镇以为即原于“鹤膝”之病,可谓融会贯通。书后附朱彝尊《与查德伊编修书》、李渔《诗韵例言》一则供参考。

============================

在清人声律大家之中,吴镇,可谓标新立异、独此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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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言第二、五字、七言第四、七字不宜同声; ——这个考究过度,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9-16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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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6 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北山钓者 发表于 2016-9-16 07:53
三羊可教,这两篇文献很好,好好读读吧,蒋寅不是一般砖家,是真学者,考证了清代声律十年,其书我是必看的 ...

“考证了清代声律”,:D 打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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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不大清,唐律说不明。 唐人的言行,才是我们探索的途径。 言行的【言】,就是声律说,哪怕是只言片语! 言行的【行】,就是近体诗,尤其是科举试律诗、宫廷应制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9-16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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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6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三羊 发表于 2016-9-16 08:05
蒋寅《清代诗歌声律学著作举》摘抄:

【松花庵八病说一卷】

(二)五言第二、五字、七言第四、七字不宜同声;
——这个考究过度,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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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羊有个猜测。 1、 吴镇不会不知道【四七】同平句,只是苦于没有确凿的理论来源; 2、 吴镇不会不知道四七重字的问题,大凡重字,必定同上、同去、同入 3、 吴镇不会不知道,四七两仄声:同上、同去、同入(并不排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9-16 08:33
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 这是特例,因为【峡】字重复。 元兢的二五同平不为病,放到七言则是四七同平不是病。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9-16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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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16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三羊 于 2016-9-16 08:19 编辑
言哉 发表于 2016-9-16 08:06
“考证了清代声律”, 打雷了

大清不大清,唐律说不明。

唐人的言行,才是我们探索的途径。
言行的【言】,就是声律说,透过空海《秘府论》,锁定元兢《诗髓脑》,唐朝声律就钩稽出来了!
言行的【行】,就是近体诗,尤其是科举试律诗、宫廷应制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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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北山把概念都弄错了,应该是考证唐代声律,他说考证清代声律,不是打雷了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9-16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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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16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言哉 发表于 2016-9-16 08:12
(二)五言第二、五字、七言第四、七字不宜同声;
——这个考究过度,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 ...

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

这是特例,因为【峡】字重复。
元兢的二五同平不为病,放到七言则是四七同平不是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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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同平不为病。这样好些,否则忽略了其它几颗字的影响就太短视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9-16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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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羊 发表于 2016-9-16 08:17
大清不大清,唐律说不明。

唐人的言行,才是我们探索的途径。

:D这是北山把概念都弄错了,应该是考证唐代声律,他说考证清代声律,不是打雷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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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6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三羊 发表于 2016-9-16 08:23
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

这是特例,因为【峡】字重复。

二五同平不为病。这样好些,否则忽略了其它几颗字的影响就太短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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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同平不是病,同上去入都是病!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9-16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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