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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山钓者 发表于 2016-8-30 10:46 你现代人理解不了古人,明朝格律书给你顶上来了,你去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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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周山倒我擎天 发表于 2016-8-30 10:53 就体系而言,其实只有一套,只不过有所发展、有所变化而已
小三羊 发表于 2016-8-30 10:55 这样说,也是可以的! 只要不忘记声律的【继承】与【发展】就可以了,有继承就有发展,有发展就有变化! ...
不周山倒我擎天 发表于 2016-8-30 11:01 本来就是这么回事。 我一向反对泥古不化,也不赞成胡乱演绎~
小三羊 发表于 2016-8-30 11:04 探索唐律,要去寻找唐人的说法,依照清人的说法,岂不寅吃卯粮!
不周山倒我擎天 发表于 2016-8-30 11:07 不是寅吃卯粮,而是缘木求鱼,大方向根本就错了。
小三羊 发表于 2016-8-30 11:17 近体诗的五言律句,只有三种形式是失律的: 〇上〇〇上
不周山倒我擎天 发表于 2016-8-30 11:54 唐时格与律各有所司,后世才称格律。格律之律乃就音律而言,大体须有,定法则无。效法者多了,也便约定俗成、习惯成自然了。 时至今日,要而言之,一般只论平仄即可,没必要具体到四声。当然,上尾之类还是要避的。不过,平仄必须落实到舌间耳畔才可作数,若是既读不出又听不懂,则何律之有?唐人论律,尤重词句的音乐美,时人却大多沉醉于纸上谈兵,着实无趣。 格律之道既忌放任自流,又忌拘泥走极端。原以为这些都不成问题,想不到时下业内被强行误导者甚众,得暇时再与大家共同探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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