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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诗词论坛打压诗词学术民主又有新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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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5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对吟者马甲团队很宽容,但吟者也该适当收敛,将那几句话重复不止,覆盖版面,确实令人生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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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该适当控制,免得一地鸡毛。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0-15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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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5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堂窝人 发表于 2016-10-15 10:02
你自己没讲清楚嘛!后来协助梓煜任常管时叫《百家论坛》,在那个特殊时期,操作权用了一些。删帖锁帖沉帖 ...

你还敢说没挡出过?挡出居然与你无关?有道是,事实胜于雄辩,你对这帖又作何解释?
对论坛近期几位网友被惩处后的初步设想

本帖最后由 学堂窝人 于 2014-3-4 15:06 编辑


      为了严肃论坛纪律、维护论坛秩序、保障论坛安全、提高论坛品位,近期对几位网友进行了必要的处理。
向东:1、多马甲贬低和攻击网友,到处树敌引发不满,造成论坛持久的无聊争吵;2、多马甲要么自吹自擂,要么自顶旧帖,有时是刷版式的,无异于灌水,造成版面混乱,引起网友不满;要么造谣毁谤或短信下流谩骂他人,不仅违规,而且违法。因此,曾对其马甲进行了必要的清理,保留“向东向东向东”用于交流,这本来还不算惩处,但是,向东极为不满,多次违规发帖辩驳、抗议,甚至造谣毁谤站长和本人,在本论坛甚至到多个论坛违规发表,于是对其马甲全部予以禁言处理。但其毫不收敛,又不停地注册新马甲自顶旧帖,对其新马甲,采取了见一个封杀一个,自顶帖见一个下沉一个的方式处理,这种处理将继续下去,直到向东主动停止。
      鉴于此,暂定禁言一个月,如有反思愿意改正,届时可以与本人短信联系,视情况可以恢复其“向东向东向东”发言,如能改正缺点,弘扬长处,原来在本论坛发过主帖的网名可以逐步解禁。
   

再回首!:其多个马甲据网友反映在其他版块制造垃圾多次被惩处,近来到本论坛发帖,出言谨慎,也表现出了较高的学养和文字功力,但后来又试图引发新旧韵之争,予以锁帖并挡出。
      鉴于此,暂定禁入一个月,届时如何处理参照对向东的处理办法执行。
      

重阳新韵:发帖不规范,一般都是一首诗作,然后自我高度评价一番,从而推出所谓的“新诗韵”体。质量不高,涉及专业知识错误频出,最主要的是用自己的体否认历史体裁,既违规也容易产生误导、降低论坛品位。予以锁帖处理,不服而发帖抗议,加以禁入处理。其间短信与本人联系,本人予以了回复。其提及反对不准新旧韵之争,因规矩是站长定的,本人当然与站长意见一致,但争不清,于是要他与站长联系或辩论。该网友不按正规渠道,却到处发帖攻击孙逐明先生和论坛管理,很不地道,于是禁言。
      鉴于此,暂定禁言一个月,届时是否解禁,参照对向东的处理意见执行。
  

唐尧:在本论坛活动时间较长,后期热衷于对领袖诗词质疑凭空指责攻击和相信并传播政治谣言,也没有上档次的论文,影响论坛形象,威胁论坛安全,因此禁止进入。此后,该网友以正气的名义多次发帖发泄不满,攻击论坛管理甚至恶毒诅咒论坛管理者,于是禁言。
      鉴于此,予以禁言两个月。两个月后如何处理参照对向东的处理办法,加上公开赔礼道歉,否则永不解禁。

      论坛需要稳定,需要和谐、需要品位、需要正能量,作为管理者,谁想不尊重网友?谁想得罪网友招来怨恨?不得已而为之,还望被惩处者和其他网友理解,并从中吸取教训,克服缺点、发扬优点,同心同德把论坛办好,不辜负高管和网友们的期望,不辜负国家和人民,不辜负伟大的时代!
网名, 短信, 而且, 弘扬, 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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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挡出过?那或许是记忆有误,也或许是提请高管操作,因为不少处罚是我提议,高管审批、操作,再由我发文公布。再回首!倒是有印象,早几天还提起过,原来也是二〇一九五四啊!是我任职期间,不管谁操作,我都认账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0-15 12:21
看来“再回首!”有案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0-15 12:16
看来再回首!有案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0-15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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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5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二〇一九五四 发表于 2016-10-15 11:05
“推荐一首好诗”那帖究竟犯了什么王法呢?

不合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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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笼统了,说说清楚,“推荐一首好诗”究竟何罪之有?类似的帖子当时并不少,你也有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0-15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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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5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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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5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二〇一九五四 发表于 2016-10-15 11:09
你还敢说没挡出过?挡出居然与你无关?有道是,事实胜于雄辩,你对这帖又作何解释?
对论坛近期几位网友 ...

啊,挡出过?那或许是记忆有误,也或许是提请高管操作,因为不少处罚是我提议,高管审批、操作,再由我发文公布。再回首!倒是有印象,早几天还提起过,原来也是二〇一九五四啊!是我任职期间,不管谁操作,我都认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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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这还像个话,男子大丈,敢作敢当才是,不能提上裤子就不认账嘛。犯了错误,做了亏心事,不能一退六二五,什么都与你无关~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0-15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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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5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植杖叟 发表于 2016-10-15 11:08
这里对吟者马甲团队很宽容,但吟者也该适当收敛,将那几句话重复不止,覆盖版面,确实令人生厌。 ...

是该适当控制,免得一地鸡毛。: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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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5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叶林 发表于 2016-10-15 12:16
看来“再回首!”有案底~~

好好看看清楚,日前的是再回首,在百家蒙受不白之冤的是再回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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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首!哪有不白之冤?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0-15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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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5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二〇一九五四 发表于 2016-10-15 13:13
好好看看清楚,日前的是再回首,在百家蒙受不白之冤的是再回首!

再回首!哪有不白之冤?:-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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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才去查了一下,你先是无端删帖,后又罗织罪名挡人,当事人郁闷至极,再未上网。若是不冤,怎能一气之下两年之久未上论坛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0-15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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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5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太笼统了,说说清楚,“推荐一首好诗”究竟何罪之有?类似的帖子当时并不少,你也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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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年旧事,是文革冤案吗?还有必有说说清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0-15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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