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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于走拼音道路的西文。中文的词,是由各有对象“所指”以及“能指”均有自在意义的汉字所构成,这又是说,每一个汉字的对象生成及衍生运用,所缘修辞法则以及语义逻辑,即所谓“汉字六义”也。单个汉字为词,以及由两个汉字及其以上构成的词及词语,比如始自前者,如“打”字为词,其为动词的同时,必定属于名词的性质,就在可用“打”字“名状”的行为,有别于你之所举的“迁”字“移”字“立”字“过”字“驱”字“逐”字“转”字“撰”字“脫”字“走”字“岀”字“来”字。等等等。“所有动词皆名词”,当然不能反过来说“所有名词皆动词”。但这却是在修辞学上,反过来可以“用名词为动词”的原因。比如你之所举“走狗”,为词的本义,“所指”即“被主人驯化,专听主人吆喝”有别于“野狗”的“走狗”。“能指”用在指认某人的德行德性时,名状所指自然就是这种人“甘为人奴”的“走狗”属性。又在这里,与“野”字的词性相对应,“走”字为动词同时也是名词。以致反过来使得与之相对应,本为名词的“野”字,自然也同时被赋予了动词的属性。云云。
不知先生喜不喜欢看字典词典用字典词典,读不读古代在学术上属于“小学”基础范畴的有关“文字学”,属于“大学”运用范畴的“修辞学”和“形式逻辑”,再及就是发展到现代属于“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一者可用于解读“语言理解与解释歧义”,防止误读误判,造成相关纠纷,由吵架及打架更急开战;二者可用来“反诸其身”,不啻发现自己的语言思想过程不幸深陷哲学形而上是谓“二律背反”范畴,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学子称谓“辩证逻辑学”,在欧洲学人则称谓“语义逻辑学”与“模糊逻辑学”著作?学问不一步步达及相应的学习境界,在与各种思想个性以及文化背景不同的朋友进行交流不离的交锋时,是不可能深刻理解旧时所以说在“知音稀”故有万般滋味自在心头的“理解万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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