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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7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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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之问与沈佺期
聂永华先生在《初唐宫廷诗风流变考论》中认为“沈宋”为“近体诗定型的标志”。并具体从三个方面加以论证(大意)。
其一,
作为近体律诗成熟定型关键的“粘”即“拈二”规则,可能就是由沈宋明确提出的。五言律诗的第二字是律式构成的关键。沈宋不仅在长期写作中有所体悟。而且,因为唐以诗赋取士,而沈宋都做过考功员外郎,他们在知贡举时,为了统一“评分标准”,不能不在格式、声韵方面制定一套严格的衡量尺度。“拈二”即粘对规则当是其中之一。
三羊质疑:
【拈二】,是元兢的著名理论,如何【可能就是由沈宋明确提出的】呢?
科举试律的诏令是681年,沈宋知贡举分别为702年和709年,如何【为了统一“评分标准”,不能不在格式、声韵方面制定一套严格的衡量尺度】呢?
其二、
沈宋在诗坛地位的确立主要在于他们律诗创作上的出色表现。该文引用何伟棠先生的统计,沈宋五言诗共235首,有203首粘对合律,站87%。高于当时对律诗定型做出贡献的“文章四友”(崔融、苏味道、杜审言、李峤)。而且,沈宋长律尤为引人瞩目。在二人的203首粘对律诗中,有57首长律。占28%,远远高出“文章四友”。沈宋不仅在五言八句的短章中充分的运用了“换头”、“拈二”术,而且在四韵以上的长诗中亦“律法”严谨,表现了对律诗体式的完全性的掌握与运用。清人王夫之云:“沈宋之得名家者,大要又以五言长篇居胜。”(《唐诗评选》卷三)。
三羊质疑:
论声律,沈宋远远不及苏李!
其三、
沈宋二人除七言排律一体外,品类齐全,兼备各体。沈宋二人不仅五言律诗成就卓著,还成功的将“换头”“拈二”规则引入七言之中,落实于创作实践,沈宋现存的23首七律(沈17首,宋6首。),篇篇合律。几乎是唐以来全部七言律诗的总和。沈宋的成功实践,标志着律诗已最终成熟定型。在沈宋知贡举铨选的神龙以前,未见“律诗”之称。宋人张表臣《珊瑚钩诗话》:“苏、李而上,高洁古淡,谓之古;沈、宋而下,谓之律。”。其后律诗、古诗与今体、往体之别则屡见载籍。清人钱良择《唐音审体》云:“唐人自沈宋而后,应制皆律诗也。”。可以推知,“律诗”的名称就是由沈宋给定的。郑振铎先生说:“他们(按,即沈宋)的倡始号召之功,似较他们的创作为更重要。”(《插图本中国文学史》第320页)
三羊质疑:
这也只是一个名称而已,叫【律诗】之前,崔融有【唐朝新定诗体】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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