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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苏星空 于 2016-5-21 15:01 编辑
问好 北山
『以音韵相婉附,属对精密。』句是出自《新唐书--宋之问传》。《旧唐书 --元稹传》 亦有类似表达,『韵律调新,属对无差。』 句。 相对照一下,把『以音韵相婉附,属对精密。』句里的,“以”、“附”两字去掉后,就成为『音韵相婉,属对精密。』这和上面句实际上就是同一表达,也是很符合文言文的文法。
整句段读起来,『至沈约、庚信,音韵相婉,属对精密。及之问、沈佺期,又加靡丽,回忌声病--。』 与呼吸节奏一致,但句意还不太完整。
因“至沈约--(做什么呢?)--,及之问--又加---。” 行文上要说明沈约要做什么?这才清楚合理。
比如,在这里仅把“以”字加上去,增改成: “至沈约、庚信,以 音韵相婉,属对精密,及之问、沈佺期,又加靡丽,回忌声病,---。” 这就交代得比较清楚了和完整了。实际上到这里,无须再添加字,已经是表达得很明白的句子了,但缺乏读的节奏感,这也是文言文的一个重要要求。
回到争论点的“附”字的安排上来了。 “附”依《廣韻》,寄附也。《玉篇》依也,近也,著也。多是表现为动词。如加在“相婉”的后面,成“相婉附”,就显得有点累赘和失去节奏感。 故,宜是 沈约、庚信所为。因此,我是认为,三羊的『至沈约、庚信,以 音韵(于)相婉,附 属对(以)精密,及之问、沈佺期,又加---。』点划是比较合理而有五字一读的节奏感,一个典型的文言文特点。
就是说,“有比较合理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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