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诗词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孙同川

站领导,能不能删此帖?

[复制链接]
白玉兰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3-11-12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421

主题

3874

回帖

1万

积分

论坛贵宾

Rank: 5Rank: 5

积分
19414

勤勉版主勋章

发表于 2013-11-12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孙版;这类人必须正视「水军」受人工来的。
在网络中称「网氓」。

16

主题

418

回帖

458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4585034

终身成就奖

发表于 2013-11-12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95252&ptid=8365][color=#999999]草橋 发表于 2013-11-12 18:46[/color][/url][/size]
5个版主,怕个草桥。[/quote]
[size=4]草桥诗友:
鉴于你近期来一再的违反版规:
一、2013年11月9日,违反版规第四章第5条关于“禁止发表任何带有地域歧视和鼓动地域分裂的帖子”之规定,在回帖中发布“带有地域歧视”的帖子。
二、2013年11月11日,违反版规第五章第2条关于“不得使用带有谩骂、挖苦及讽刺性语言,严禁人身攻击的语言和文字”之规定,在回帖中发布“挖苦及讽刺性语言及人身攻击”的帖子。
三、今天,又在本帖的回帖中发布使用带有谩骂、挖苦及讽刺性语言的帖子攻击版主。
上述违规行为,曾二次受到论坛管理员提醒和警告后,但直至今天,仍无改正并再次违反。现网站站务管理会议讨论决定:
依据《香港诗词学会论坛版规》第四章第5条、第6条、第五章第2条之规定,对草桥诗友予以禁言处理。[/size]

点评

英明正确的举措!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1-13 04:56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3 04:5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95322&ptid=8365][color=#999999]admin 发表于 2013-11-12 22:26[/color][/url][/size]
草桥诗友:
鉴于你近期来一再的违反版规:
一、2013年11月9日,违反版规第四章第5条关于“禁止发表任何带 ...[/quote]

英明正确的举措!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粤ICP备18000505号|粤ICP备17151280|香港诗词

GMT+8, 2025-4-21 18:24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