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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申诉】征服是被杨逍恶意凑够警告次数禁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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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6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1414512&ptid=663781][color=#999999]穿越梅嶺 发表于 2017-3-16 11:42[/color][/url][/size]
我们不支持对对诗友的禁言,至于肖像侵权问题,你们已经给与警告,我们解开,只是针对禁言,警告依然存在 ...[/quote]

好的。我认可这是站方的最终意见。{:1_96:}

興懷渾欲忘,吳語是鄉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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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6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1414512&ptid=663781][color=#999999]穿越梅嶺 发表于 2017-3-16 11:42[/color][/url][/size]
我们不支持对对诗友的禁言,至于肖像侵权问题,你们已经给与警告,我们解开,只是针对禁言,警告依然存在 ...[/quote]

你代表站方给我这个意见的时候,违规帖子还在,证据收存。是不是站方支持违规使用肖像,行为本身能说明问题。谢谢!{:1_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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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6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1414584&ptid=663781][color=#999999]杨逍 发表于 2017-3-16 11:48[/color][/url][/size]
你代表站方给我这个意见的时候,违规帖子还在,证据收存。是不是站方支持违规使用肖像,行为本身能说明问 ...[/quote]
楼主利用坛友头像恶搞,有违本坛初始,在一楼的答复中,我不知道这个情况,从这点来说,给与警告,无可厚非。对于杨逍兄的侵权诉求,二位看如何解决。涉及法律方面的,坛子可以保留证据:share:
有死法,不可無活詩。但有活潑潑的詩,法于我何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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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6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1414634&ptid=663781][color=#999999]穿越梅嶺 发表于 2017-3-16 11:52[/color][/url][/size]
楼主利用坛友头像恶搞,有违本坛初始,在一楼的答复中,我不知道这个情况,从这点来说,给与警告,无可厚 ...[/quote]

证据我已收录。法律上讲,站方是第一被告。{:1_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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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6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color=#ff0000]征服是被杨逍挟私报复、恶意凑够警告次数禁言的,
[/color]
玩吧就好好玩。好好的用人家头像恶搞干啥。诗心是什么?您一直在讲诗心,难不成这就是诗心。
给大家提供一个平等交流的平台,就弄得乌鸡眼似的,难道大家就真的不能好好的坐在一起交流。
有死法,不可無活詩。但有活潑潑的詩,法于我何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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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6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1414713&ptid=663781][color=#999999]杨逍 发表于 2017-3-16 11:57[/color][/url][/size]
证据我已收录。法律上讲,站方是第一被告。[/quote]
与我们有关吗。站方只是提供一个平台。有发帖规定,至于大家发了什么,我们也不能马上知道是吧,知道了,该删的删,该保留的保留。我们只能做到这样。兄这个理不通。难道我们提供平台给坛友们玩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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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6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i=s] 本帖最后由 杨逍 于 2017-3-16 12:06 编辑 [/i]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1414713&ptid=663781][color=#999999]杨逍 发表于 2017-3-16 11:57[/color][/url][/size]
证据我已收录。法律上讲,站方是第一被告。[/quote]
修正下:

站方[color=Red]现在[/color]是第一被告。

我作为版主,提醒、警告违规行为;系统禁言。这本来是能体现站方立场的行为,不支持。
现在的情况是:更高一级的管理员,包括副站梅兄,三次给征服开禁的同时都没有处理违规的任何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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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6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大家自己玩过了火,然后又把责任推给站方,那么,本坛恭请大家谨守坛规,文明交流。如果不能遵守,请到别处去玩,本坛不承受由于交流过程中造成不愉快而引发的一切事件及后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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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6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1413685&ptid=663781][color=#999999]杨逍 发表于 2017-3-16 10:53[/color][/url][/size]
既然管理员先生已经开禁,表明站方认同征服先生违规使用诗友肖像。[/quote]

楼主利用坛友头像恶搞,有违本坛初始,从这点来说,给与警告,无可厚非。
在一楼的答复中,也就是在处理这个问题时,我不知道这个情况,可能处理有误,先向杨兄道个歉。
警告达到三次,系统会禁言。这样就等于剥夺了对方的话语权。解禁,警告并没有撤销。希望兄及大家都能理解:coff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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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6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size=2][url=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1414842&ptid=663781][color=#999999]穿越梅嶺 发表于 2017-3-16 12:16[/color][/url][/size]
楼主利用坛友头像恶搞,有违本坛初始,从这点来说,给与警告,无可厚非。
在一楼的答复中,也就是在处理 ...[/quote]

我也是论坛管理员。所作处置是表明管理立场,处理对象是违规行为。
北山和你,都当我挟私报复在处理,并无一言一行指向诗友违规。
我只能当“你们的论坛”来调整个人认识,是不?

你们处理问题不需要询问当事人、不需要了解事实的么?
消了我的管理权限吧。有你“不禁言”的承诺,还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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