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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寸草晨露 于 2017-2-22 16:00 编辑
某些诗网站禁谈音韵,是大缺憾。诗言志、诗为心声,诗亦涵盖音韵学。所以禁谈音韵,是有难言之隐:独尊格律--格律皈依--平水韵表--于是排斥新韵从明到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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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元代文人与民间艺人结合,创造出“元曲”这一诗坛高峰时,平水韵表,已被置之无缘。元曲从散曲到套曲到元杂剧(杂剧是曲唱与小说的交合),为什么不用平水,是平水无法口语化,元曲用周德清《中原音韵》,非官方规定,是民间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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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水韵表,即《礼部韵略》(是南宋是北金?无定论),且无史料予以证实。所以疑似清代的假托。所谓“平水”韵表,今天看来问题多多:一韵部过多(无论106、107),即是繁琐;二韵部区分不合理,比如东与冬,本就是一个韵即嗡韵(ong);三韵部区分混乱,两道韵十三元,连临韵都不是,二十一马亦各韵杂陈。切韵,其切拼法,可各地方言皆用,得靠查字典,而非公用音的统一。搞格律,就得依平水的四声区分,而不论其韵部的非科学一面。中国诗史,诗并非只有格律体一个体裁。焉何只论格律?周氏《中原音韵》与戈氏《词林正韵》皆十九韵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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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就音韵问题加以探讨,这个题目在《中华诗词论坛》的原《百家论坛》进行了一半,因故中止。将在香坛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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