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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豫章台(涂键) 于 2016-12-30 17:24 编辑
元曲,与唐诗、宋词鼎立并称,同为“一代文学之胜”。
曲与诗、词,各具特有的艺术魅力。曲,更贴近世俗生活,更接近今时语言,更具有开放色彩,更符合现代审美心理,以雅俗共赏见胜。
元曲是我国格律诗和词的继承和新发展,是汉族传统文化与其他民族文化融合的新结晶。
我国近代著名学者、运用清代乾、嘉“朴学”研究方法结合西方美学思想,总结国故并奉献出丰硕成果的第一人——王国维,推许元曲的一大特点是“于新文体中自由使用新言语”。
元曲“新”在哪里?在于极具特色!
音乐特色——标明宫调、用五音或者五音两变作曲,上去分明,阴阳交错,何为五音?从音乐方面来说便是我国古代的五级音阶宫商角徵羽是也,从人的发音器官来说,即宫者喉音,商为齿音,角为牙音,徵为舌音,羽为唇音。元曲之初是用来唱的,只有以诗歌之音韵与乐器伴奏之声曲同步,方更具音乐美。五音两变即与西方音乐接轨的五音加变徵、变宫。古人还特别强调重结尾,曲作写得好的散曲作者,结句一般上去入声分明,阴平阳平交错,另外还须注意古代江西燕南芝庵《唱论》中提到的声情。
体式特色——曲,属新体格律诗。它有格律定式:即每一曲牌的句式、字数、平仄要求等均有定格范式。但又许在定式中加衬字,部分曲牌还要添词、增句、加令,《中原音韵》还告诉我们有减字等等,不一而足,从而使曲在体式上具有了“格律与自由”相统一的新特点。
音韵特色。唐诗是依唐韵,宋词是依宋韵,元曲是依元韵,元韵是中华音韵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中原音韵》直接开《中华新韵》的先河,它的特点是“平分两韵,入派三声”。它的产生,推广之迅速,普及之广泛令人吃惊。唐诗韵——《诗韵全璧》,宋词韵——《词林正韵》都是后人归纳的,而曲韵——《中原音韵》却是元代当时的产物。
声律特色。大多数唐诗是可以“唱”的,一般说来唐代的格律诗只能押平韵,仄声只是诗句里调解平仄的功能。宋词则有平韵格、仄韵格、平仄转韵格、平仄错韵格、平仄错叶格、入韵独叶格等。仄声已上升到韵脚的高度,拓宽了仄声的功能。它也有通押格,但很少。唯有散曲表现着自己强烈的音乐属性,凡散曲出现,都要标明宫调与曲牌双音素,它平仄通押,重要的去声字特别标明,不能够用上替代;而上往往可以用平。每一首散曲都具有可唱性和可读性的双重特性。散曲这种特性是缘于其与戏曲密不可分的渊源关系缔成的。
语言特色——曲打破了格律诗、词主要以文言词语为基础遣词构句的轨范。而以当时的北方方言为准,分新的四声、定平仄、归韵类。叶韵可阴、阳、上、去、入五声混押;且韵脚密,有的曲牌句句叶韵。并创造了“短柱体”(每句二韵或每二字一韵)、“独木桥体”(以同一字为韵脚)等“巧体”叶韵新形式。同时,大量口语入曲,将传统诗词质素、民歌风韵与俚词俗语揉为一体,形成为一种新的文体语言风格。
修辞特色——最突出的是着意便用叠词、重句和象声、模形、拟态等形容词语,以增强语言效果。叠词、重句以及象声、模形、拟态等词语的使用,在格律诗、词中,是“殊相”;在曲。则是“本色”。另一突出特点,便是对偶形式的多样化。诗、词通常仅用偶对(二句一对)。元曲,则除偶对(又称“合璧对”)外,还有三句成对的“鼎足对”,四句对仗的“连壁对”,多句相对的“联珠对”,首尾相对的“鸾凤和鸣对”,叠句对,以及“扇面对”(即两句一联,隔句成对)等多种对式。堪称集对式之大成。
风格特色——诗尚雅正、贵含蓄,词讲“要眇”、多婉转;曲则别是一途:求抒发率真、锐意尖新、“豪辣灏烂”、有“蒜略味”,每多谐趣;以穷形尽相、酣畅淋漓为尚。形成了与格律诗、词迥然异趣的另一种审美情味。
地域特色——元曲分为南曲、北曲。一般以长江、或黄河、或淮河为界。它是以方言为主来创作的。如江西有南昌腔、弋阳腔、宜黄腔等等。北曲主要是以元代的首都、现在的北京为中心,包括现在的天津、河北、河南、内蒙、外蒙、辽宁、吉林、黑龙江的绝大部分地区,由于受少数民族如契丹族、女真族、蒙古族以及外国语言的影响,北人(史书又称为汉人)传统四声发生变化,读不出入声字了,于是产生了新的四声。元曲的光辉主要是北曲的光辉。
然而,由于历史的、文化的、民族的种种偏见,元曲这一“元代最佳文学”,却被“郁堙沉晦”了数百年之久。直至1912年,王国维的《宋元戏曲考》问世,国人方始珍视元曲。但对元曲的收集、整理、研究、普及所做的工作,与诗词比较起来,简直远远不成比例!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后,隋树森先生经过多年呕心沥血、筚路篮缕搜集、校订的《全元散曲》,才公之于世。
在元曲的搜集、整理、研究、普及工作方面,任讷(中敏)先生是屈指可数的、“赐给后辈读者的益处也很大”者(隋树森语)之一。任先生“踵蘅塘退士之于唐诗,彊村翁之于宋词而为”,初辑于1926年,后经卢前先生于1943年“略加删定”而成的《元曲三百首》。我将用任讷(中敏)、卢前先生于1943年而成的《元曲三百首》、或王季思、洪柏昭、卢叔度、罗锡诗、卢汉超于1981年而成的《元散曲选注》或隋树森1964年2月出版、1991年再版《全元散曲》为例说明我的观点
元曲包含两种不同的文学祥式:散曲与杂剧。前者是诗歌.后者属戏剧。诗歌、剧曲,既有差别,又有联系,剧曲的唱词部分,便是散套。散曲又包含小令和套数(通称散套)两种体式。
曲的小令,不同于词,指的是单只曲(又叫“叶儿”)。它不似词小令之有二叠、三叠,而是一曲一咏。咏之不足,意犹未尽.用同一曲牌再写若干首,谓之“重头”。小令的另一形式是“带过曲”,即将同一宫调、旋律上可以衔接的二支或三支小令合为一曲。带过曲的组合是固定的,元曲中带过曲仅仅二三十支。
套数则是取同一宫调的若干曲牌组合的套曲。其表情达意的含容量较单只小令为大。
元曲的学习与研究,是一项十分严肃的事情,即使有不同意见,也可以各自保留。我不是来吵架的,既是向大家学习,也是与大家交流,以共同进步与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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