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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诗词学会论坛诗词精粹》编委会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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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6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辽宁风韵 发表于 2015-3-26 06:24
我抵制“新韵”须注明,我不参加!

“标新韵”是以上凌下的一种强制性行为 (辽宁风韵)

這是詩詞界一直以來形成的慣例,可以保留意見甚至不參與,但這裡不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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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议梅兄,不争论,不折腾,按惯例施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26 09:34
有死法,不可無活詩。但有活潑潑的詩,法于我何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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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6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穿越梅嶺 发表于 2015-3-26 09:20
這是詩詞界一直以來形成的慣例,可以保留意見甚至不參與,但這裡不爭論。 ...

附议梅兄,不争论,不折腾,按惯例施行!

点评

偶来附议~ 只是说明一下情况,没有其它意思的。不争论,不折腾,按惯例施行!香港诗词论坛,本就是一个热情友好的地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26 17:36
謝謝兄給力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26 09:55
从心所欲不逾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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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6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傲岸泉石 发表于 2015-3-26 09:34
附议梅兄,不争论,不折腾,按惯例施行!

謝謝兄給力{:1_96:}
有死法,不可無活詩。但有活潑潑的詩,法于我何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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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6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懂新韵,用平水韵。
不作浮萍漂四海,何来日月壮胸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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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6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惜分飞 发表于 2015-3-26 00:41
怎么回事啊,木看明白啊

發了消息給你的{:1_96:}
有死法,不可無活詩。但有活潑潑的詩,法于我何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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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6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人在不同的版块都发了贴,是否允许在发了贴的版块都自荐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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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规定不能重复荐帖!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26 15:40
如投稿人是别区版主,请他在所在区所在版投稿。投稿人不是版主投稿行,论坛汇总时择优选作。投稿人不是曲苑版主但是中华诗人区版主,中华诗人区复审专班汇总复审时择优选作。问兄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26 13:21
非非是是乱人魂,子夜流星茫路奔。若水思潮催梦远,云睁醉眼看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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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6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子若云 发表于 2015-3-26 11:42
有的人在不同的版块都发了贴,是否允许在发了贴的版块都自荐作品?

如投稿人是别区版主,请他在所在区所在版投稿。投稿人不是版主投稿行,论坛汇总时择优选作。投稿人不是曲苑版主但是中华诗人区版主,中华诗人区复审专班汇总复审时择优选作。问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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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6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子若云 发表于 2015-3-26 11:42
有的人在不同的版块都发了贴,是否允许在发了贴的版块都自荐作品?

明确规定不能重复荐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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