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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唐大进 于 2013-12-10 06:48 编辑
这个问题偶有诗友问起,看来有点实际意义,所以要再说几句:
一,“平仄仄平仄仄平”这句式是孤平句,几乎所有诗词理论家和诗词理论专著都是这么定义的,从清朝学者董文涣在《声调四谱图说》到王渔洋的《律诗定体》、王力《汉语诗律学》、启功的《诗文声律启蒙》、许威汉、金甲的《简明诗律》、尹贤的《诗词写作指导》等等专著都是这么定义的,而且都说是诗家之大忌。到今为止,还未见有理论大家的专著否定这种观点的。所以说,根本不存在理论上观点不一的问题,只存在某些读者的质疑;
二,在网上有一些质疑的说法,不足为凭。网上有些人说王力把“仄仄仄平平”列为孤平句,由是说王力理论有错误,其实这是读者对王力《诗词格律》没有认真读,或者说是断章取义地读;有些人则说王力从来没有说“平仄仄平仄仄平”是孤平句,这则是他只看王力的《诗词格律概要》,而没有读王力的《汉语诗律学》,并没有系统地读懂王力的格律理论。可以肯定地说一句,网上质疑王力的口水文章,不是没有系统地读王力的诗词理论专著,就是对格律理论一知半解;
三,格律这东西,任何一项公认的理论几乎都可以找到个别“另类”,这种个别“另类”本来只是一种“例外”,但这种“例外”常常被那些一知半解的人当作否定理论的武器,所以任何诗词理论总有质疑。网上常看到诸如找到三连平的某些例子证明其存在就是合理的,甚至找到杜甫“中巴之东巴东山”的诗句证明七连平也是可以的等等,在他们看来,任何格律都是有争议的,甚至是根本不必要的。所以说,这存在认识水平的问题。
四,“容正求变”就象“律不害意”这句话一样,非常正确,但不能当作格律错误的护身符。“容正求变”正在前,变在后,“正”是前人诗词大家所总结的、大多数人所认同的、我们应该遵守的,“变”则是要经过一定历史时期形成并经检验且能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并非你说变就变、说改就改,否则,格律就消亡了,格律诗也就该寿终正寝了。
说这些,希望大家对“平仄仄平仄仄平”这一句式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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