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押韵原理与分韵准则 作者 程宝庆 一、前言 韵书的核心问题,是韵部划分准则问题。这个问题是自隋代《切韵》以来,古今音韵学界都未能解决的疑难问题。 自民国赵元任1922年编修《国音新韵》以来,热衷于编修新韵的人不计其数,新韵韵书不下百种。其中包括黎锦熙先生主编的《中华新韵》,洪柏昭先生主编的《中华新韵府》,赵京战先生主编的《中华新韵(14韵)》,杨发兴先生编写的《中华今韵》等。 近期《中华通韵(征求意见稿)》推出后,诗界哗然,论辩者各执一端,谁也无法说服谁,究其原因就是缺乏诗词界普遍认同的分韵准则。 为了求解这个答案,新韵研究者各显神通,尝试了各种方法,包括:“语感法”,“共识法”,“权威裁定法”,“先例法”,“统计法”,还有物理学家试图用电信传播理论寻求韵部划分的准则。 新韵研究属于音韵学范畴,研究新韵不以音韵学的理论和方法为据,采用其它任何研究方法均属于旁门左道,误入歧途。 分韵准则这个难题之所以一直未能破解,是因为过去音韵学、拼音学尚不成熟造成的。到了21世纪,音韵学、拼音学理论已经十分成熟,这个谜团就有条件获得破解了。 笔者以音韵学、拼音学理论为依据,从押韵的原理入手,总结并运用“韵母结构音素分析法”,解析了语音之间押韵的秘密,归纳出了“押韵定理”。只要遵循“押韵定理”,制定韵部划分准则就十分简单了。 一、押韵原理 古人发现语音之间存在一种互相谐音的现象,将这些互相谐音的字放在诗文固定的地方(一般在句尾),诗文读起来就十分顺口、悦耳,这种现象就叫做押韵,又叫谐韵。 语音之间为什么会押韵?其奥秘何在?有人说押韵是古人韵书规定的,这是完全错误的。押韵是语音中的一种自然现象,是语音韵母之间的一种谐音现象。 韵母之间为什么会谐音? 我们知道,文字的读音由声母、韵母和声调组成;组成语音的最小单位(不可再分)叫做音素;韵母又由韵头、韵腹(主元音)、韵尾等组成。比如:装,其拼音组成为zhuāng,zh是其声母;uang是其韵母;韵母a上面的-表示声调。 韵母uang中,u是韵头,a是韵腹,ng是韵尾。韵母可以没有韵头,没有韵尾,但不能没有韵腹。韵腹是韵母中读音最响亮,开口最大的音节,所以我们又将韵腹称作“主元音”。 笔者把这种将韵母结构拆开,分析每一个音素在押韵中的作用的方法叫做“韵母结构音素分析法”。 二、押韵定理 根据“韵母结构音素分析法”,我们可以获得以下定理: 1、语音之间是否存在谐韵关系与声母和声调无关,与韵母相关; 2、韵母之间是否存在谐韵关系与韵头无关,与韵腹和韵尾相关; 3、韵母的韵腹(又称主元音)或者韵尾相同时,语音之间存在谐音关系,但这种谐音关系并不完美。 4、当韵母的韵腹(主元音)与韵尾完全相同时,韵母之间存在完美的谐韵关系。 三、韵部划分准则 根据押韵的原理,我们可以轻松的获得韵部划分的准则:韵腹(主元音)相同+韵尾相同。 根据“韵腹(主元音)相同+韵尾相同”的分韵准则,现代汉语应当划分为21个韵部,详情如下: 一麻(a ia ua);二波(o uo);三歌(e);四皆(ie üe);五支(zhi chi shi ri zi ci si );六儿(er);七齐(i);八微(ei ui);九开(ai uai);十姑(u);十一鱼(ü);十二尤(ou iu);十三豪(ao iao); 十四寒(an uan);十五盐(ian üan );十六真(en un ün);十七庚(eng ueng);十八侵(in);十九青(ing);二十江(ang iang uang);二十一东(ong iong)。 四、关于韵部的数量如何把握 有人说韵部数量应该尽可能的少,少有利于读者把握,不要太多,太细;有人说既往韵书之所以谐韵效果差,就是韵部数量太少,韵部过于宽泛。 笔者认为,韵部的数量是可多可少,可以调整的。但是,调整的前提是遵循押韵定理,脱离押韵定理而整合拆分韵部就会让韵部划分陷入混乱,令读者无所适从。 笔者经十余年研究发现,韵部数量的多与少存在以下规律: 1、在遵循押韵定理的前提下,韵部划分越多,分韵越细(如21韵),韵部内谐韵效果越是完美。但是,韵部划分过细,存在限制诗人用韵自由度的问题。 此外,如u与ü,谐韵程度很高,ü疑为iu(拼音方案中已明确复韵母iu实为iou的缩写),如果ü=iu,则u/ü之间存在共同的主元音u,两者应该合并为一个韵部。实际上,《中原音韵》就是将u/ü并入了“鱼摸”,《词林正韵》则将其并入第四部中。 儿(er)这个韵部总共只有21个字,几乎未见独立成诗的情况,单列一韵实无必要。 2、在遵循押韵定理的前提下,韵部划分越少,分韵越宽泛,韵部内谐韵效果越差(集合内要素太杂),诗人越是难以把握其分韵规律,越是容易出韵。 因此,笔者建议:在遵循押韵定理的前提下,将韵部数量控制在18-19韵之间为宜。 上述理论本人在拙作《汉语新韵》中有详细论述,供韵书编修者参考。 2018年10月10日星期三于汉口梦湖香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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