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言志】 我国古代诗论家对诗歌本质的一种理解。最早大约记载于《尚书尧典》。在春秋战国时代,诸子均有所论及,但各家的理解已不尽一致。汉代以后,逐渐形成三种说法。一种偏重于‘志‘,是指诗人主观的思想认识;一种偏重于‘情‘,是指主观的情;更多的诗论家则认为诗歌是抒发思想感情的,志和情并重。各家所说的"诗言志"含义并不完全一样。 《左传》所谓"诗以言志"意思是"赋诗言志",指借用或引申《诗经》中的某些篇章来暗示自己的某种政教怀抱。 《尧典》的"诗言志",是说"诗是言诗人之志的",这个"志"的含义侧重指思想、抱负、志向。 战国中期以后,由于对诗歌的抒情特点的重视以及百家争鸣的展开,"志"的含义已逐渐扩大。孔子时代的"志"主要是指政治抱负,这从《论语》中孔子要观其弟子之志就可看出来。而庄子"诗以道志"的"志"则是指一般意义上人的思想、意愿和感情。《离骚》中所说"屈心而抑志","抑志而弭节",这个"志"的内容虽仍然以屈原的政治理想抱负为主,但显然也包括了因政治理想抱负不能实现而产生的愤激之情及对谗佞小人的痛恨之情在内。至于他在《怀沙》中所说"抚情效志兮,冤屈而志抑","定心广志,余何畏惧兮?"。这里的"志"实际上指的是他内心的整个思想、意愿、感情。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先秦"诗言志"的内容是有发展变化的。 到汉代,人们对"诗言志"即"诗是抒发人的思想感情的,是人的心灵世界的呈现"这个诗歌的本质特征的认识基本上趋于明确。《毛诗序》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情志并提,两相联系,比较中肯而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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