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卓明01 于 2013-10-6 01:21 编辑
撰文自乐 大文豪著书立说,故然留芳千古,而舞文弄墨却不一定要出人头地。上文谈到欣赏文章乃人生乐事,而闲暇间偶尔执笔自娱自乐,亦不失为怡情之举。
在下学识浅薄,谈不上什么才学,却偏好弄毫涂鸦。其实,敝认为写文章并非难事。只要想写,再将你平生所学到的文字符号有意识地凑拼起来,最终达到能表达自己的意境,则已成文了。至于文章的优劣,若作者欲公之于众,成名立万的话,则读者自有评说;若撰文仅为自乐,也就无须过执。而事实上,民间有许许多多的文学作品其读者仅有一、二而已,有的甚至只是孤芳自赏。就如信札、日记、杂记等。此等故且称之为‘抽屉文学’的东西,本人久而久之也积集了数十万字。这一大堆文字中,大都未曾有过除自己之外的读者,其余的充其量也就在妻子、兄弟、挚友面前卖弄一翻而已。之所以要写,并非求名,只是为纪录自己的一些经历和教诲;宣泄心境意态,同时也是陶冶情操,舒心写意而为之已。
撰文自乐,最大的好处莫过于可以畅所欲言而无须顾忌得失他人。生活在群体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几乎注定要在自我抑制中生存。也就是说,任何人都不可能为所欲为。工作、生活、待人、处事难免要遇到许许多多难以解释的误会和矛盾;许许多多难于启齿,却又无处宣泄,无人可泄的抑郁心情。此时,你大可挥笔对着你最忠诚的朋友——白纸一张泣诉一番,又或者祖宗十八代地臭骂一顿。之后,你会感觉冤屈之气倾刻之间烟消云散,心境为之舒然。
再者,作者亦然,读者亦然,尽管东施效颦之作,或诗或词也就无什么平、仄、韵、律;或文或章也不必强求什么文彩修辞了。闲暇之际,偶尔温故,但见字丑文陋不觉失笑。然而,往过之纪事,可常作自警自律;过往之乐事亦可再度陶然。此为撰文自乐之真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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