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潭州雨梦 于 2016-10-1 20:33 编辑
历代诗家谈孤平(转载) 1.唐代白居易: 白居易(772-846)〈和令公刘宾客归来称意无之作〉:「请钱不早朝」,「请」字下注云:「平声」。 台湾蔡振念认为这是白居易为了防止孤平而作的注。
2.宋代方回,清代纪昀: 贾浪仙《早春题湖上友人新居》:“门不当官道,行人到亦稀。故从飱后出,多是夜深归。门箧收诗卷,扫床移卧衣。几时同买宅,相近有柴扉。”方回:“收诗前句不拗,只‘扫床移卧衣’拗一字。‘扫’字既仄,即‘移’字处合平,亦诗家通例也。”纪昀:“此亦单拗法。又有一字双救 者,如‘高阁客竟去,小园花乱飞’是也。
3.赵执信《声调谱》于五言律诗中,亦引杜牧〈句溪夏日送卢霈秀才归王屋山将欲赴举〉诗第二句「茧蚕初引丝」,于初字下注「宜仄而平,第一字仄,第三字必平」。又举李商隐〈落花〉诗首联对句「小园花乱飞」,花字下注「此字拗救」。诗后亦并注明: 「…律诗平平仄仄平,第二句之正格。若仄平平仄平,变而仍律也。即是拗句。仄平仄仄平则古诗句矣。此格人多不知者,由一三五不论一语误之也。七言不过于五言上加平平仄仄耳…可以类推」
4.清代王士禛《律诗定体》说:“五律,凡双句二四应平仄者,第一字必用平,断不可杂以仄声,以平平止有二字相连,不可令单也。”
5.清代翟翚《声调谱拾遗》在李白《送客南阳》“斗酒勿为薄,寸心贵不忘”之下注说:“赵谱云:‘下句第二字平,第一字及第三字用仄为落调。’观此似不可信。”
6.清乾隆年间李汝襄所着《广声调谱》。其卷上〈五言律诗〉一章,所列五律诸式中有「孤平式」,引例诗三首; 杜甫《翫月呈汉中王》诗起句「夜深露气清」 又李白《南阳送客》诗第二句「寸心贵不忘」 又戴叔伦《送友人东归》诗第二句「出关送故人」 并于三诗例句首字旁均标出「孤平」所在。三句俱为用韵句「仄平仄仄平」,其首字原为平声而拗用仄声者。例诗后注曰: 「孤平为近体之大忌,以其不纉也。但五律近古,与七律不同,故唐诗全帙中,不无一二用者,然必借拗体以配之。此在古人故作放笔,非无心也。若不察而误用,失之远矣。」 「凡遇平平仄仄平之句,其第一字断不宜仄。然亦有第一字用仄者第三字必用平,谓之拗句」。并引郑谷《书村叟壁》诗首句为例:「草肥朝牧牛,草字用仄,使朝字亦用仄,则肥字为平字单行而不纉矣。此将朝字用平,则肥字不得于上,犹得于下也,仍不单行,故名拗句而可用也。」
7.清同治年间董文焕《声调四谱图说》,卷十一指「仄平仄仄平」这句式中「单一平声为两仄所夹者为夹平」。卷十二又云「至于孤平、夹平诸句律诗最忌,而拗体则独喜孤平而忌孤仄」。
8。近代王力先生《汉语诗律学》则云;「五言的平平仄仄平,不得改为仄平仄仄平。 七言的仄仄平平仄仄平,不得改为仄仄仄平仄仄平。如果近体诗违犯了这一个规律,就叫做犯孤平。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说:“在唐人的律诗中,很难发现孤平的句子。”
9.近人启功先生《诗文声律论稿》云:「所谓孤平实指两仄夹一平」,此说亦不尽然。例如拗句「仄仄平仄平」,虽与孤平式「仄平仄仄平」极类似;即用韵句中第三字一平亦为两仄所夹,然此式筢并不算「犯孤平」。孟浩然犹喜用此类拗句,例如; 八月湖水平—《望洞庭湖赠张丞相》诗首联起句 北阙休上书—《岁暮归终南山》诗首联起句 卜筑因自然—《冬至后过吴张二子檀溪别业》诗首联起句 相去千里余—《送卢少府使入秦》诗首联对句 起视江月斜—《宿永嘉江寄山阴崔少府国辅》诗颈联对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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