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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三羊山人 于 2016-8-19 10:26 编辑
学堂窝人 发表于 2016-8-19 10:15
寻常,以前的评论家包括王力教授都认为是借对,即八尺为寻,倍寻为常,借长度单位指平常。本人原来也曾深信不疑,但后来细想,觉得此解不妥。最初,寻常一词是通过借义而来,但寻常作为平常的含义,已经年深日久,杜甫时代寻常即指平常,已经是人人皆知的形容词,不再视为借义了。《敦煌曲子词·十二月相思》:“无端嫁得长征婿,教妾寻常独自眠。”杜甫:“岐王宅里寻常见, 崔九堂前几度闻。”刘禹锡:“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辛弃疾:“斜阳草树,寻常巷陌……”莫非都要从八尺、一丈六尺借义说起?因此,“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一联,从修辞技巧来看,只有自对一格,即寻\常,七\十,扯借对,纯属画蛇添足。
学堂窝人,言之有理。寻常/七十,是形容词对形容词。
我们曾经有机会说过,对仗的范畴越小,就越工整,现在我们将讨论对仗的范畴。诗人们对于动词副词代名词等,都没有详细的分类:形容词中,只有颜色和数目(如果把数目认为形容词的话)是自成种类的,其余也没有细分。因此,所谓对仗的范畴,差不多也就是名词的范畴。诗人们对于名词,却分得颇为详细。——王力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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