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大家谈诗论韵时注意使用限定词
请大家先来看一组对话。
罗烈烈先生在“【诗论】律诗三要素和对仗三要素”中说:
“律诗三要素是指平仄(声律),押韵(韵律)和对仗。缺少一个,便不是律诗。”
这话粗听起来似乎有理,可仔细一品,便不是味儿了。以致该帖甫一贴出,便有诗友质疑说:
“凑上此三要素者便可堂而皇之地称诗了吗?若按杨万里的诗味说,这些不过是诗之外壳,若缺了内核,仍然不宜称诗,起码不是好诗。像陆游的“重帘不卷留香久,古砚微凹聚墨多”,不仅受到曹雪芹借黛玉之口的严厉批评,也被现、当代有识之士作为反面教材呢。
至于一三无不论、二四六分明,不过是便于初学者记忆的高度概括的口诀,向像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句式就不宜轻易不论,否则犯孤了;平平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仄句式中三四字、五六字的平仄易位之类变格常例,也是未可随意不论的。”
罗烈烈答曰:
“内含是各人看的,打球得合规则才能得分,不是中门就行的。写作文,让你写记叙文,你写成论说文,还谈什么内涵,能给你5分辛苦分就不错了,不给一分也是说得过去的。呵呵!”
质疑者再度质疑:
“嗯,倒也不无道理。不过,若深度论诗,毕竟涉及到两个层次,内核毕竟是核心实质,既然楼主文中只谈及外壳,建议在文题中再加两字,比如易为“律诗外壳三要素”或“律诗形式三要素”之类为宜,以免误导初学者哈。
那会儿刚凑了几句律体顺口溜,仅供先生参考哈:叹送不出诗人 ——步和红楼赏梅先生 易水徒然证此行,血花谁敢溅王庭。 胡诌几许佯工句,难怪国人不愿听。
红楼赏梅先生原玉:七绝 叹荆轲 易水秋寒壮士行,捐躯国难赴秦庭。 图穷匕见违人意,慷慨悲歌岂忍听?”
罗烈烈再答:
“好诗与律诗是两回事,别偷换概念好不好。没有外壳,哪来的内涵。想要称律,先合形式再说。呵呵!”
质疑者未再跟帖,因为已有版主在罗帖下跟帖说:
“楼主说的是律诗形式方面的要求。”
鉴于时下业内以形式充内容、以形式代内容现象甚为普遍,理论版相关理论帖稍不注意便极易造成误导,建议大家今后谈诗论韵时注意使用限定词为宜。比如罗烈烈先生文题就应改为“律诗形式三要素”之类为宜,平水韵则宜称为“中古平水韵”,以免与现今某地方言相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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