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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论坛见到不少人不承认拗救,认为拗就不算律,金筑子与三羊把拗救比喻为左胳膊断了,再断右胳膊。这种观点是有条件的,条件是科举考试。科举考试里做试帖诗是不能破律的,但是允许小拗,不允许大拗。大拗在酬赠闲咏里是不禁忌的。在清代的《诗法易简录》里说:六韵八韵切不可讲借还补救,以应试应制贵从律也,五律用于试作只可用小借还法,如少陵“何时一樽酒”(此本句单拗法),刘睿虚“时有落花至,远随流水香”(此本联双拗法),皆无碍于应试体,唯大拗不可轻用,若用于酬赠闲咏则工于补救乃见法度之妙。
律诗讲究的是声势稳顺,唐代元稹说道:沈宋之流,研炼精切,稳顺声势,谓之为律诗。唐代文献《文镜秘府论》里记载了很多这样的实现声势稳顺的调声术。初唐元兢调声三术里有相承术这样记载:“相承者,若上句五字之内去上入字则多而平声极少者,则下句用三平承之。用三平之术,向上向下二途,其归道一也。”这些调节“声势稳顺”的相承术大概是被唐代诗人实践过,留下了很多律诗例子。但是元兢调声三术一类的调声法则随着科举格律的确立而逐渐失传,直到清代,才有诗人取唐人诗的例子来重新研究,他们把唐代诗人按相承术做出来的律诗进行总结,得出一种殊途同归的拗救术,清代李鍈的《诗法易简录》这样叙述:“大凡出句仄仄仄平仄或平仄仄平仄及仄仄平仄仄,或平仄仄仄仄并五字俱仄句,其对句第三字皆拗用平以救之,此定法也,其对句第四字则仍从正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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