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籍贯中方言特色对《诗集传》叶音用韵影响浅探 [摘要]朱熹《诗集传》作为《诗经》宋学的集大成著作,其易得性与流行性是我们研究朱熹本人籍贯中方言特色的基础。朱熹《诗集传》中的音注用韵存在大量闽方言特色,这虽然是他研究上的不足之处,但同时也使我们有机会接触朱熹所处时代真正的语音面貌,了解朱熹方言音所处的历史地位。 [关键词]《诗集传》 方言特色 叶音用韵影响 1、 朱熹其人、籍贯与所处的地域方言环境 朱熹(1130年—1200年)字元晦,一字仲晦,号晦庵、晦翁、考亭先生、云谷老人、沧洲病叟、逆翁,别称紫阳。公元1130 年(宋高宗建炎四年)生于福建南剑(今福建省南平市)尤溪县,公元1200 年(宋宁宗庆元六年)卒于福建建阳(今福建省建阳市), 祖籍南宋江南东路徽州府婺源县(今江西省婺源县)。 南宋一朝偏居江南,对外一味议和,内部的政治腐败严重,赋税沉重,致使民不聊生,民众怨声载道,社会矛盾尖锐,农民起义不断。朱熹的家庭命运与当时的社会政治背景是息息相关的,据考证,朱熹父亲朱松(1097年—1143年),字乔年,号韦斋,出生于南宋江南东路徽州府婺源县(今江西省婺源县)破落的地主家庭,北宋徽宗政和八年(公元1118年)以“同上舍”出身授“迪功郎”,被派到福建建州政和县任县尉。朱松以家乡战乱不平,典卖家产,奉父携妻举家迁至建州,后又葬父于福建。表明他已无意回江西。钦宗建炎年间(1127年5 月—1130年)离职后寄寓在尤溪县郑义斋宅。从此,朱家未回江西。 朱熹在建炎四年(公元1130 年)出生在尤溪县的郑义斋宅。朱熹自幼好学,聪颖过人,据《宋史·朱熹传》记载: “熹幼颖悟,甫能言,父指天示之曰:‘天也。’熹问曰:‘天之上何物?’松异之。就傅,授以《孝经》,一阅,题其上曰:‘不若是,非人也。’尝从群儿戏沙上,独端坐以指画沙,视之,八卦也。” 朱熹自幼受家学熏陶,稍长从学于道学先生“一胡二刘(胡宪、刘勉之、刘子翚)”。受其三人影响,朱熹除治儒学经典之外,还喜好佛教禅学,多习反切。这对朱熹学术中的音注有一定的影响。三十一岁始从学于人称“延平先生”的李侗(字愿中,南剑州剑浦人),专心儒学,对诸多儒家著作进行深入研究。这为他以后著《诗集传》奠定了基础。 朱熹自小生长在福建,虽然《宋史·道学三》记其籍贯是“徽州婺源(今江西婺源)人”,他自己也喜欢用“新安朱熹”的说法,但是除在外为官的四年外,其余的时间都是生活在福建的。这表明他虽祖籍江西,但从小所处的语言环境是在福建,也就是当地的闽语环境。朱熹自己在著作中曾经提到在他生活的年代,主要有北方话、洛阳、粤广音、浙音和闽音四个比较突出的方言区。地域对应现代北方方言、粤方言、吴方言和闽方言区。受地域限制与所处方言区的影响,朱熹在学术研究尤其是在语音学与古文献整理方面,闽语常常是他用来说明古音、考核是非的首选依据,《诗集传》中“叶音”很大一部分就是以闽语为依据,即以自己所说的闽语来确定诗经中的古音。 2、《诗集传》叶音用韵中体现出的朱熹方言 本文主要研究《诗集传》国风中的注音,筛选出部分与《切韵》、《广韵》音系不同的注音,以此作为研究叶音的材料,加上运用韵脚押韵的规律,从而总结《诗集传》对朱熹方言在叶音用韵中的体现。 朱熹的叶音在过去很多学者看来是承袭吴棫(字才老)的《韵补》,如陈振孙在《书录解题》卷三《韵补》解题中说:“朱侍讲多用其说于《诗传》、 《楚辞注》。”但朱熹自己的说法却不同。朱熹认为叶音并不是凭空随意,从而使他认为不押韵的古音入韵,而是认为《诗 集传》的叶音是由方言产生的。而方言在一定程度上与古音是存在对应关系的。所以,把《诗集传》中的叶音用韵与宋代闽方言的特点进行比对研究,就能验证朱熹所处的闽方言对《诗集传》的叶音用韵有无影响。 关于宋代闽音的特点,前人多有研究。鲁国尧先生(1980)研究了《全宋词》中85 家福建词人的1085首词的韵字,首次系统利用了宋代的第一手资料进行考察,发现了现代闽音犹存的歌豪通押,支鱼通押等特点。又参考刘晓南先生利用宋代诗词作进一步研究所取之成果,由此我们可知在朱熹生活的年代,闽方言用韵方面若干特点,在此选取的有支鱼通押、东阳通押两个特点,本文试就以上特点以《诗集传》实例加以论证,除此之外,笔者还发现几个朱熹本人语音体现闽语特色且不同于《广韵》音系的例子。 2.1、 以《诗集传》论证方言(闽语)特点 2.1.1 、支鱼通押 此处支包括支脂之微四韵,鱼包括鱼虞模三 韵。(举平以赅上去入,下同)宋代支脂之微四韵逐渐合并参与形成一个新的韵部“支齐”,四韵之间相互用于反切的例证很多。宋代鱼虞模三韵逐渐形成新的韵部——“鱼模”。(凡有合并趋势之韵,在音韵特征上也比较接近,故而我们可以把它们放在一起研究,下同。)支鱼的通押在《诗集传》中也可见到: (1)、《召南 ·鹊巢》:“维鹊有巢,维鸠居叶姬御反之。之子于归,百两御五嫁反,叶鱼据反之。” 此处朱熹为使两句押韵,从而使用叶音。查《广韵》,“居”分属之韵与鱼韵,叶音反切下字“御”属鱼韵,后面叶音中反切下字“据”同属鱼部。此处可以理解为朱熹方言中居字属于之韵,从而形成支鱼通押。 (2)、《召南 ·采蘩》:“于以采蘩?于沼于沚。于以用之?公侯之事叶上止反。” “之、止、沚、事”同属之韵,在《广韵》中无差别。然而,在现代闽语中,“止、沚”同属一韵,“之、事”同属一韵,且与“鱼”同韵。由此可知此处乃支鱼通押。 (3)、《邺风 ·柏舟》:“我心匪鉴,不可以茹如预反。亦有兄弟,不可以据。薄言往愬,逢彼之怒。” 韵脚字“茹、据”以及反切下字“预”同为鱼韵字,而“怒”则为模韵字,此处亦可验证朱熹方言的支鱼通押。 2.1.2 东阳通押 此处东包括东冬钟三韵,阳包括阳唐韵以及江韵知庄组字。宋代东冬钟三韵开始合并为“东钟”新韵,阳唐江合并为“江阳”新韵。东阳通押在《诗集传》中的例子: (1)、《召南 ·草虫》:“亦既见止,亦既觏止,我心则降户江反,叶乎攻反。” “降”在《广韵》中属江韵,与反切下字“江”同韵,叶音反切下字“攻”属东韵,由此可证明朱熹方言的东阳通押。 (2)、《鄘风 ·桑中》:“期我乎桑中叶诸良反,要我乎上宫叶居王反,送我乎淇之上叶辰羊反矣。” 此处三句为押韵句,朱熹为求押韵,使用叶音。三个韵脚字“中、宫、上”同属东韵,三个反切下字“王、良、羊”同属阳韵。虽不知朱熹此处为何使用叶音,但可以证明朱熹方言中的东阳通押。 2.2 其他可以证明朱熹受闽方言影响之例 隋朝陆法言的《切韵》分为206 韵,过于细,唐代规定相近的韵可以合用,所以唐朝《切韵》实际简化版为193 韵。但《广韵》承袭《切韵》而来,其中的206 韵与当时宋代的文人作诗押韵的实际更不相符。所以,宋代末年便出现了平水韵(106韵),它的出现是206 韵内部韵部之间合并同用的结果。它们之间能够同用证明相互之间音韵地位比较接近,而那些独用的韵,应该可说是与邻韵相差比较大的。在《诗集传》中,朱熹的注音与叶音,与平水韵中体现出的代表主流音(河洛音等),有的地方十分吻合,有的地方又有所差别,从侧面可以证明朱熹《诗集传》中的方言特色。 2.2.1 吻合之处 此类例子很多,可以说明朱熹为官多年,所游之地亦甚多,难免会受当时“雅言”的影响,兹举一例: 《卫风·硕人》:“硕人敖敖五刀反,说于农郊叶音高。四牡有骄起桥反,叶音高,朱幩镳镳表骄反,叶音褒,翟茀以朝直遥反,叶直豪反。” 上例朱熹使用叶音以使整句押韵,所押为豪韵。其中直音字、反切下字、叶音反切下字同属豪韵,韵脚字只有敖属豪韵,其他的如郊属肴韵,朝、骄、镳属宵韵。查《考定〈广韵〉独用同用四声表》(见戴震《声韵考》卷二)可以看出朱熹在此严格遵守了豪、肴、宵三韵的独用同用规则。 2.2.2 差别之处 朱熹毕竟是深受自身方言影响的,他混用处于独用的韵字,不清楚所用韵字在宋代通语中的音韵地位,足可看出方言之影响,兹举两例: (1)、《邶风 ·日月》:“乃如之人兮,逝不古处昌吕反。胡能有定?宁不我顾叶果五反?” 此处朱熹仍然使用叶音以求押韵,处、吕属鱼韵,顾、五属模韵,可见在朱熹眼中,鱼模两韵可以相互通用的,更可以作诗押韵上同用,这与《考定< 广韵>独用同用四声表》(见戴震《声韵考》卷二)是不相符合的。 (2)、《邶风 ·匏有苦叶》:“雄雉于飞,泄泄移世反其羽。我之怀矣,自诒伊阻。” 看《诗集传》可知以上两句应押韵。此处朱熹认为两句自然押韵,因此未使用叶音,且闽北方言中有读此两字同韵者。反观两个韵脚字,羽属虞韵,阻属鱼韵,两者亦不同用,可知朱熹方言与中原之音的差别。 3 、小结 在朱熹生活的年代,语言相互之间的交流比较少,“雅言”对当时长居闽地的朱熹影响较小,从而使朱熹籍贯所在地的方言对朱熹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诗集传》中体现出的这些特点对我们研究朱熹年代的当地方言(闽语)或许会有一点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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