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二
看病负担能减轻多少?
“由于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居民住院医疗费用的实际报销比例大体能达到50%以上,加上大病保险,未来城乡居民的大病医疗费用总体实际报销比例能超过70%。”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认为,大病保险的全面实施能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江西省自2013年在新余等地试点大病保险制度。新农合患者在统筹区域内定点医院就诊,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合规医药费用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部分,均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以新余市为例,2013年,享受大病保险补偿的城乡居民实际结报率提高了15%。
朱铭来说,意见在确定大病保险的保障水平时,还提出了两个要求,一是“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变化情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二是“鼓励地方探索向困难群体适当倾斜的具体办法,努力提高大病保险制度托底保障的精准性”。这是强化大病保险补偿机制的提质增效,将有限的大病保险基金用在真正迫切需要的人群身上。
解读三
“双保险”还不能报销的部分怎么办?
“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并不能完全确保每一位大病患者都不发生灾难性支出。”国家卫计委有关负责人在对意见进行解读时表示,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明确分工,才能更好地避免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的低保户鄂建英在丈夫车祸去世后又被查出患乳腺恶性肿瘤,治疗费用花了2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为她报销了一多半的花费,而除去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报销,她还得到了5万元的大病关爱金和1.6万元的大病救助金。这些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社会捐助、慈善救助等。
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副会长张振忠认为,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有助于形成保障合力,关键是要尽快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切实做好制度之间的“无缝衔接”。综合新华社
链接
国务院“六连发”解决看病难
2月政策:《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
目的:加强对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药品集中采购,减轻用药负担。
3月政策:《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目的:解决农村“人才引不来,来了留不住”的困境,农民看病不出乡。
4月政策:《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
目的:重点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并逐步将低收入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
5月政策:《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目的:对医院进行改革,破除以药养医、破解看病扎堆。
6月政策:《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目的:满足多样化看病需求,增加医疗服务供给,缓解挂号难、床位不足、老年康复护理等医疗服务矛盾。
8月政策:《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
目的:明确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可能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就可认定为大病。避免得大病“一夜回到解放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