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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音韵的原理和使用”核心段落的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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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音韵的原理和使用核心段落的商榷
金筑子先生的“音韵的原理和使用”中有这样一段,堪称核心段落:
《切韵》的四声是以洛阳音为基础的。《切韵》四声对于如此广大的全国人中,对于每一个具体的人,它是不可能完全等同于某一个人的口音的,它只能在字面上求得一致。唐近体诗是以《切韵》四声为准的,因此当近体诗形成一种定体之后,世世代代的人就都只有以《切韵》为准,只认这字面上的一致,不求它是不是完全合于自己的口音了。这就是1300年来的现实。这是一根牢固的传承练条,只要汉语和近体诗这种形式存在,这根练条就是牢不可断的!
商榷如下:
1)关于切韵的洛阳音基础,尽管学术界对此意见并未完全统一,但切韵主要基于洛阳音却早已成为包括郑张尚芳先生在内的多数古音韵学家的共识。这这一点上,金先生说的大致不错。问题是基于洛阳什么地域或阶层的什么音没说清楚,金先生若是理解为基于洛阳地区的方言土语,那就失于偏颇了,应该是基于洛阳太学里的读书音才对。事实上,现代普通话与北京地区的方言土语也不能划等号,比如北京土话读和为han,而普通话厘定的正音为却是he。这一点至关重要,连洛阳当地的方言土语都不是标准的切韵音,时下不过包含入声读法的现今某地方言土语又怎能与中古平水韵划等号呢?
2《切韵》四声对于如此广大的全国人中,对于每一个具体的人,它是不可能完全等同于某一个人的口音的,它只能在字面上求得一致。
金先生这段话不仅违背基本常识,更存在严重的逻辑错误。事实上,任何国家任何朝代的正音系统,都不可能完全等同于任何一地某一个人的口音的,存有这种企图的人脑瓜八成被踢了。与此恰恰相反,只有全国各地的人们去努力适应官话或曰读书音的正音,尽量校正自己有欠规范的方言土语读法,彼此之间才能达成有效或基本有效交流,古今莫不如是。即便如此,一套官方语言的正音在天南海北不同的人读来仍然是千差万别的,现代普通话虽有活的标准音,全攻各地读来其实也是南腔北调的,然而这种偏差终究属于一套通用标准之下的偏差,而非按各地方言土语各行其是,那样的话,在学堂教学和官方办公场所就没办法交流了。
3唐近体诗是以《切韵》四声为准的,因此当近体诗形成一种定体之后,世世代代的人就都只有以《切韵》为准,只认这字面上的一致,不求它是不是完全合于自己的口音了。
这段话除“唐近体诗是以《切韵》四声为准的”外,其余全错。切韵不是为近体诗而设计的,近体诗也并非仅仅依据切韵音,只要采用任何一地具备四声读法的各地方言,均可构造近体诗。纵然采用业已严重变异了的现今吴语、粤语、闽南话、湘语、温州话等等,照样可以构造近体诗,时下东南一带各个语言孤岛上的旧韵诗者不就是这么干的吗?一些语言孤岛之间的诗者采用各自方言根本无法交流又有什么关系呢?但是,必须指出,唐宋时候这种一致可绝非仅仅是字面上的,而是切切实实地活跃于读书人和官场人士舌间、耳畔的,这是历代官话——读书音的性质所决定的。“世世代代的人就都只有以《切韵》为准”的说法过于含混,唐宋时是以活的切韵音为准,元明清是以严重变异了的切韵音为准,晚清是以半死不活的切韵音为准,时下则完全是以纸面上死的韵表为准——只知入诗汉字的平仄归属和韵部归类,而包括金筑子先生本人在内的地球人却再也读不出听不懂中古平水韵及其所依托的切韵音了。
4这就是1300年来的现实。这是一根牢固的传承练条,只要汉语和近体诗这种形式存在,这根练条就是牢不可断的!
这与1300年来的事实根本不符,笔者在第3)部分勾勒的线条才是基本事实。金先生刻意回避中古读书音业已严重变异的现实,更全然不顾封建科举制度和蒙元、满清铁蹄下汉族士子的民族情结所起到的关键作用,生拉硬扯出一根所谓牢固的传承链条,完全是唯心主义的主观臆断,根本站不住脚。金先生以及其他有关人等所谓传承,不过是就平水韵表中死的韵部归属及其平仄归属而言,孰不知这种纸面上的平水韵表根本无须金先生并其他有关人等来传承,纵然从今往后再也无人采用平水韵为诗,一万年以后平水韵表中的韵部归属和平仄归属仍然不会改变,仍可与唐宋接轨。这不是连幼儿园的娃娃都懂的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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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 11: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您们根本的分歧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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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根本分歧是: 1)就表象而言,是有声与无声之争; 2)就深层次原因而论,则是无私与有私之争。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0-4 22:24
针叶林则更不然了,据说此人是地地道道的东北人,居然只会读中古平水韵,而不会说普通话,我们之间的分歧也不在平水韵本身。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0-1 21:13
根本的分歧是有声对无声,不要拿假冒平水韵声混场子,在对你的“平水与古琴”回帖里其实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0-1 20:57
晓风轻送先生则不然,他一方面说平水韵已不能读,一方面又说用韵纯属个人自由,别人无权干涉。要是每个人都这么说这么做,那诗词界成什么了?那不成自由市场了吗?那还要诗词中央干嘛?还要诗人干嘛?我们之间的分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0-1 17:16
金晓针三人中,我是最看好金筑子的,金先生押时音的主张毕竟具有进步意义,我们之间的分歧并不在此。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0-1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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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豌豆角 发表于 2016-10-1 11:09
您们根本的分歧是什么?

我们?您是说我与金筑子之间还是我与金筑子、晓风轻送、针叶林等人之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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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对于用韵的问题,在下的看法是各自都“有理”,到底听谁的,可能不会达成统一意见,那么,就投票表决好了。呵呵 实际上,应该还有另一个办法,那就是尊重和参照前人的做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0-4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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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豌豆角 发表于 2016-10-1 11:09
您们根本的分歧是什么?

金晓针三人中,我是最看好金筑子的,金先生押时音的主张毕竟具有进步意义,我们之间的分歧并不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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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差矣,金筑子是官,先生是寇,金筑子主张只许自己满天放火,不许百姓就地点灯,而先生主张杀人放火,自己快活。所以金筑子经常围剿先生。金筑子主张韵可宽到新韵,口语韵,反痛斥先生新韵,道理恐怕就是这个。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0-1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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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 13: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图书府吏 于 2016-10-1 13:49 编辑
二〇一九五四 发表于 2016-10-1 13:09
金晓针三人中,我是最看好金筑子的,金先生押时音的主张毕竟具有进步意义,我们之间的分歧并不在此。 ...


先生差矣,金筑子是官,先生是寇,金筑子主张只许自己满天放火,不许百姓就地点灯,而先生主张杀人放火,自己快活。表面上同样是放火,但本质不同,所以经常看见金筑子围剿先生。金筑子主张韵可宽到新韵,口语韵,反痛斥先生新韵,道理恐怕就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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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不但差矣,而且措辞或比喻严重失当。笔者既没主张杀人,也没主张放火。还是不要开这样的玩笑才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0-1 17:07
先生才差矣。我等诗民只求夜晚可以点灯,可连这点儿最起码的要求居然都办不到,奈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0-1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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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图书府吏 发表于 2016-10-1 13:45
先生差矣,金筑子是官,先生是寇,金筑子主张只许自己满天放火,不许百姓就地点灯,而先生主张杀人放火, ...

先生才差矣。我等诗民只求夜晚可以点灯,可连这点儿最起码的要求居然都办不到,奈何?

点评

说这话不嫌害臊。你的这个网名不就是“旧韵让位”,你上台执政的规定日期吗?你要当皇帝,你要赶尽杀绝所有用古韵的写诗者。你这算什么“只求夜晚可以点灯的诗民”?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0-1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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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图书府吏 发表于 2016-10-1 13:45
先生差矣,金筑子是官,先生是寇,金筑子主张只许自己满天放火,不许百姓就地点灯,而先生主张杀人放火, ...

先生不但差矣,而且措辞或比喻严重失当。笔者既没主张杀人,也没主张放火。还是不要开这样的玩笑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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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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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豌豆角 发表于 2016-10-1 11:09
您们根本的分歧是什么?

晓风轻送先生则不然,他一方面说平水韵已不能读,一方面又说用韵纯属个人自由,别人无权干涉。要是每个人都这么说这么做,那诗词界成什么了?那不成自由市场了吗?那还要诗词中央干嘛?还要诗人干嘛?我们之间的分歧也不在平水韵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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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人民内部矛盾,,何言赶尽杀绝?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0-1 20:20
你这口气显然不是要点个煤油灯的意思。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0-1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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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九五四 发表于 2016-10-1 17:16
晓风轻送先生则不然,他一方面说平水韵已不能读,一方面又说用韵纯属个人自由,别人无权干涉。要是每个人 ...

你这口气显然不是要点个煤油灯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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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等大天白日的连火都放了,我等纵然点个探照灯,又何尝不可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0-1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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